pg麻将胡了北京为什么规定非机动车道不得与人行道共板设置?——步自图集介绍之三
②因安全原因◆▪◁▼◇=,自行车不得不在人行道上通行的▪★■◆▪,应降低速度□★▷▪▷▼,不得妨碍行人通行○■■○•。为了确保行人的安全▼●,警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下令禁止自行车在人行道上通行▪•▼▽。
顾名思义◇••▼△▷,△=……“人非共板☆○•”就是指将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共板设置的方式★◆,如下图所示★●★。
即使是行人和自行车流量都很小的路段也不该采用人非共板模式=◁◆▲★,因为此时的自行车骑行速度更快◁=△●•▷,一旦发生事故就有可能致命▲…■。再说-…=•★▽,城市快速发展的今天■■◇☆••,今天行人和自行车流量较小的路段也许过两年流量就大了◇▷☆。
人非共板方式遇到道路开口▼•○=-、交叉口都需要切坡-••□,开口多的路段就会起伏不断□■▼□,骑行极不舒适=▷▷△◆▼,特别是老年人和体弱的人▼☆★▲,严重的会引起手腕疼痛发炎○=▽◆-。由于自行车没有减震功能▽•=-…□,对于道路路面平坦的要求★•,自行车是超过小汽车的△…▼□,很多人都有这样的体验□○■◆,就是遇到井盖▼▲☆…▽、小小坑洼都会刻意躲避绕行•★▼,就是因为怕颠□☆□•==。
人非共板方式违反相关法律◇▷,扰通秩序■…◇,影响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-□■△,降低行人和自行车的安全感●◆◁▷、便捷和舒适度■▼,增加交通事故◇▲●▷□,对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环境起恶化作用•-…◆•◁,特别是北京这样的人口稠密地区…▪□▪△。市规划-◇•、交通=▷…-○、交管主管部门为此一直反对◇○▽。
走访过的国内城市●▪▷▷-◇,凡是采用人非共板方式的○●○■,因为骑行不畅□▽…★◆,普遍存在自行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借道机动车道骑行的现象◇•▲◁-■,特别是快递和送餐的•☆◇○=。除了扰通秩序○…△▪•●,还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■■◇=●。即使日本也不例外•△▪=,虽然日本国民已经很守规矩了◁○=★•…,但还是经常看到在机动车道上骑行的自行车○•。
□△▼“人非共板□▼▷★”方式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《北京市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〉办法》的相关规定★▪■▽;违反了2012年住建部=■、发改委-▲-▪•、财政部联合下发的《关于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》要求的•□▲◇“严禁通过挤占步行道☆★▲◇▽、自行车道方式拓宽机动车道pg麻将胡了☆▼◇▲▷▽,已挤占的▪■◁,要尽快恢复-•◁○▪■”△-▼■;违反了《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规划纲要》要求的-☆▷○•“实施道路使用空间向步行和自行车倾斜政策▼◁”◆▷▽◆☆;违反了北京市地方标准《城市道路空间规划设计规范》中的强制性条款=▪•△▪■;与北京市委市政府倡导的◆◇“步行>自行车>公交>小汽车▲●□”的优先次序不符▼△-。
十字交叉口都有人行横道◆▲★○,过街行人需要空间等待信号◆☆△●。采用人非共板方式的●○●◇★,自行车无论是直行还是左转=◇、右转◇◁●,都会与等候过街的行人发生冲突和拥堵△•,最为突出的是人非共板方式的自行车左转等候空间严重不足■▽▪,阻碍其他交通正常通行★●▪-○。这样的交叉口一方面危害行人的人身安全◁▲★,行人没有安全感=▪•☆▪,另一方面等候过街的行人也妨碍自行车正常行驶…△。这个问题会随着行人和自行车流量的增大而变得严重和突出▼●◁◇。遗憾的是▼•☆▲△,至今没有见到一个令人满意的人非共板交叉通组织方案…-…○•▲。
◇…◁▪▷▷“人非共板-◁=•…”方式是▽▷◇“以车为本▪○-◇”时代的产物-=▪☆,违反交通工程学的基本原则■▷•□…◁,降低了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服务水平(安全性▷▼▽◁▽、便利性•▪、舒适性)▷▼=,扰乱了交通秩序◆■=,增加交通安全隐患◆◇◁◁●△。
3•▪▲□、人非共板使得行人和自行车更容易产生相互干扰▷○,难以实现分离▷▽,扰通秩序
随着自行车回归城市-•●,自行车流量出现了翻倍增长=•▼●,特别是超标电动自行车已经接近总量一半的今天•●■▽▼,电动自行车和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迅速上升▼□◆□,主张人非共板的设计师在残酷的交通事故报告面前也害怕了▪□▽,便放弃了◆▲■△■“互相借用空间■▲”的唯一理由□○▪-。为防止行人和自行车相互干扰=■•▪▼,设计师后来在人非共板路面中间画一条线☆○,或铺装不同材质路面进行区分△☆●☆◆,或用一些绿化•□◁▲■○、公共服务设施在二者之间进行软隔离◆▪。但是◆△◇▼-,由于行人已经习惯了同一平面都是人行道的概念◆▽◁,将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置于同一平面▽★◆▼★,使得行人更容易走入非机动车道☆☆★▪•,从而干扰自行车正常行驶导致拥堵■◇○•,同时极易引发碰撞和剐蹭事故••■◁-。虽然这种共板方式在北京极少=…▼•,但根据调查●◇=▪,只要是共板设置的-★○,行人随意在非机动车道上行走现象都极为普遍◁☆,如水立方西侧道路▷△•☆■▽、阜成门内大街某路段◆◁-。这些路段交通秩序混乱★•◆◆▲…,极易发生交通事故★●□▪●◁。
进入21世纪-○◆,日本政府顺应国民要求自行车离开人行道的要求▽▽,颁布了《道路交通法部分修改法律》▲••★,并于2008年6月开始实施◆□◆●▷■。该法主要进行了如下修改▽△:
①自行车属于车辆◇-□■,原则上在车行道内通行☆△★▽,在人行道通行属于例外(儿童◁▽☆☆■★、幼儿□■、70岁以上老年人☆★、残疾人等可以)•☆-◇。自行车在车行道上需靠近左侧通行(日本是左行)•▽…■…。违反者可处以3个月以下徒刑和5万日元以下罚款☆★▼●-◆。
加州大学的Elizabeth Deakin教授经过对我国某省会车市交通状况的实地考察▽◆,对人非共板方式提出了反对意见•…□◇,理由是交通秩序混乱■▼•◆、行人的交通安全没有保障▷○…▼▷■,自行车受行人的干扰也较为严重▪▪■=◇,而且没有解决良策▲▪•★▪●。国内一些采用人非共板方式城市的情况也基本相同◁▪,开始行人和自行车流量都小的时候=▼…▪▼,问题往往并不明显◁□△△◇,一旦流量增加了◁☆=,交通秩序和安全问题就十分凸显▷▷•■■,特别是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对行人构成的严重威胁△□。
导读•■□…▷★:为全面推进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实施…□…□,提高步行•□▷、自行车交通环境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▲-▪,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环境▼…◇=●□,北京市规划与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••△☆、市交通委员会◇▲、市城市管理委员会▷▽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◇▪•、市园林绿化局日前联合发布了《北京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环境设计建设指导性图集》●■◇。《图集》不仅包括了步行和自行车系统本身□•□◇•○,还强调了与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紧密相关的道路横断面◇△▽、道路绿化●☆☆◁▷、沿街界面控制和退线空间一体化设计-▽△△。本站将分期介绍《图集》中的亮点☆◁,本篇介绍——为什么北京反对●○◁-●“人非共板▪▼▷”□•▽△◁•。
2)改建□○△▲、治理交叉口规划★★▲■◆,当非机动车流量较大或人行道宽度较窄时▷=○,不应在交叉口将非机动车道同人行道合并设置为行人-非机动车混行进出口道-◁-△☆●。
日本是人非共板方式的发源地•○◇。六十年代以前日本的城市道路和北京一样两侧都有自行车道△■•▲。为发展小汽车▽●□◆★,解决机动车拥堵问题◁▽,逐步将自行车道扩充为机动车道▽□▼…,让自行车在人行道上骑行◁◆…◆△,是★■■“以车为本…•”的产物★▽★▪。尽管日本国民普遍遵守交通法规•◇○▲▲☆,基本能做到礼让△◆,但交通事故仍然频发●▽、行人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安全感•▽•□。(如下图所示)
6=☆▲、人非共板方式绝大多数都是为了扩充机动车道而被动占用人行道△•,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◆▷,与人本街道的•▲◁▲•=“步行>自行车>公交>小汽车★◇☆◇”优先次序不符
绝大多数人非共板方式出现在既有道路改造工程▷▪=▲★。为了增加机动车道▲…-,将道路两侧的非机动车道移至人行道-=□▷。这种做法违反了2012年住建部○•▲、发改委-○◆…▲、财政部联合下发的《关于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》要求的▪☆◆◆△▼“严禁通过挤占步行道=▽☆•、自行车道方式拓宽机动车道●•△…☆-,已挤占的-■☆△▽=,要尽快恢复▲▼▪▲▼。○☆”也违反了《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规划纲要》要求的…□“实施道路使用空间向步行和自行车倾斜政策★…★○□”•◁。这种做法是典型的▲○▪○▲●“以车为本●△△☆”的方法◁▼,与北京市委市政府所提倡的◇▽◁“步行>自行车>公交>小汽车●△☆▪○◇”优先次序严重不符★-…◁▲。
该修正法案在日本具有划时代的意义=□◆…,因为长期以来△▲,自行车没有法定路权□▷-◆•,在人行道上通行只是临时措施•▷。该修正法案明确了自行车作为车辆的性质▼▼▽◇■,明确了自行车应该在车行道通行△○★,也为今后道路的规划设计和道路的改善指明了方向▪○=△○=。与此同时○■◇▲,国土交通省指定了98个地区作为自行车交通环境改善的试点…◇★▷★☆,加紧推进•◆△□●。
▽●▽“人非共板■▪”方式看似是小事-…▼◁□,实际上涉及步行和自行车的路权保障△◇••▲,反对▲•■☆“人非共板-□”是一项重大战略••=▲●,是营造以人为本公共空间的必要保证▲-,是北京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不可缺少的一环▷■-,需要各界高度重视◆◁•▲-。返回搜狐▽◆◆☆,查看更多
在大量人非事故的面前=●□,主张人非共板的设计师不再提…☆▼•“相互借用…●○…△●”空间了■▼★▽▷▪。为防止行人和非机动车二者之间相互干扰…☆▷◁,又提出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增设物理隔离设施(如连续的绿篱或机非隔离护栏)★•★■▽,实行硬隔离○•◆。如果是这样▼▼◁•,还有什么理由要刻意抬高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共板呢★■?北京现在的三幅路型式=▲○☆,非机动车道平平坦坦的■▷★=,不是很好吗○=◇?还有抬高的理由吗……▲◁…?如果是为了防止机动车违法占用•□★●◇•,那么抬高路面根本就起不到作用▷■-,能够起作用的是机非隔离护栏(如下图所示)■★•▽☆。如果是为了回收雨水◇▪◇…▼▽,现在的非机动车道的雨水回收也不存在技术障碍••。
2014年北京市规划委☆▽■•△、市交通委▼▼□★、市质监局联合发布的北京市地方标准《城市道路空间规划设计规范》DB11/1116-2014强制性条款规定▲□•★☆-:★●•◁“非机动车道不得与人行道共板设置△□□▲”◆•。2018年北京市五部门联合发布的《图集》也重申了这项规定-□-■。
到访北京的国外专家学者均建议不要采用人非共板方式□◇■▲●,而应该保持北京现有模式•△▼△◆,因为是最好的•◆、最适合北京的■▲▽•-★。特别是日本专家-▷,告诫我们千万不要重蹈日本的覆辙▽■●••,一旦将非机动车道赶到人行道▷●,再想恢复会困难重重-◇•…。对此◆▪●□■,中规院的赵杰同志总结的非常到位▪…★▲▼,认为保持现有的非机动车道位置…◁◁◆,不搞人非共板不是战术而是战略——确保行人和自行车路权的战略▽△▼■。2012年9月▷•◁◇…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◁★◆◆◆▽、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□…=▷、财政部联合发布的《关于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》明确规定○●•▪▽◆:▲=□-•“自行车道原则上应尽可能避免与步行道共板设置…○•”▲○□★▼▪。上海的《街道设计导则》中也规定□▼•○◁…:●=▷…★★“新建道路应尽量避免人▪◆▷、非共板的横断面设置=▽-◇。●★◇=▪”
正是因为这个问题一直无解▽▼▲■▽,国家标准《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》GB50647-2011中的7☆○=.2-○.3条规定☆○:行人-非机动车混合进出口道应符合下列规定☆▼◇□○:
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立法原则●▪▽●☆▷,即▲□○-◁◁“安全第一□…”原则●●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三条规定•▲▲▪▼:○▽★“机动车-●△▽●、非机动车□…、行人实行分道通行•…•▪★”•▲○●。《北京市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〉办法》第五十五条(十)规定◁▽:▪☆★“自行车◁=-◇▽、电动自行车▽■、三轮车不得在人行道和人行横道上骑行○▲○▷”▽◁-▷。
十多年前▪-◁★,主张人非共板的理由是空间共享•▼▽•▽,节省用地▪◁★•,即行人和自行车可以相互借用空间■★-◆☆。交通工程学要求两种速度完全不同的交通方式应分道行驶==。虽然自行车(含电动自行车)法定速度不得超过25km/h…▷○,但却是步行速度的6倍(而自行车和机动车的速度往往只差2—3倍)■◆▷▪☆▲,若将这两种系统归结为一个系统共板设置◇•▪,势必引起大量交通事故▽△▪○○□,现实中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自身重量超过60公斤▪□▪=▽、速度超过40公里●▷▪=•☆,对行人安全构成严重威胁◁•☆▲,由此引起的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数逐年上升(电动自行车引起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量的20%—50%)◇△。北京市行人意愿调查显示98%的行人反对自行车在人行道上骑行▷◇◁=●◇。
7△◇▷○…、采用人非共板方式后◇☆▼,自行车因为骑行不畅□▷,借道机动车道骑行的现象十分普遍☆•■◆▽,反而更不安全
基于以上原因◇•…=…,北京市规划委◁▼▽、交通委▷□○△★○、交管局等主管部门常年来一直反对▪•“人非共板★◁□■□•”方式◇□,特别是在自行车已经回归城市的今天尤为重要•■△。
1▪○□、人非共板方式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▼◆、北京市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办法